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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加强智慧公诉建设 推动现代科技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


本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大会上的交流发言。

智慧公诉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智慧公诉”是“智慧检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和应用,是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发展趋势,推进公诉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以科技手段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公诉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公诉工作品质和现代化水平的重大课题。


2015年以来,在孙谦副检察长的直接领导下,公诉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智慧公诉进行系统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大数据在统一证据标准、提高量刑建议水平方面的应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以及智能语音和“三远一网”技术的运用等重点内容,指导各级院公诉部门积极探索现代科技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加强智慧公诉建设,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01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初见成效

公诉厅积极推进办案标准化建设,强化对下指导,制定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为各地探索构建可数据化证据标准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各地紧跟信息化趋势,积极探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帮助公诉人判断决策,解决法律问题


上海、贵州等地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的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发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围绕统一法定证明标准,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把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数据化的办案程序中,并创建案件智能研判系统,运用“数据碰撞关联”“机器智能学习”等大数据技术,对案件风险、要素偏离度、量刑偏离度进行全流程数据分析和比对,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精准依据。


杭州等地探索危险驾驶类、盗窃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提取事实、证据及分析,辅助承办人完成大量阅卷工作,自动生成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不起诉书等各类文书,并进行智能校对,将办案人从重复性、机械性劳动中解脱出来,切实提升了工作质效。公诉厅将杭州等地列为智慧公诉首批应用单位,并向全国进行推广。


02

远程视频技术广泛运用

运用远程视频技术进行提审、开庭已成为许多地方的工作常态。浙江积极开发远程视频系统,杭州十四个基层院全部建成并使用高清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的“三远一网”系统,采用同步录音录像和实时备份的标准配置,并加入远程多媒体示证系统,集成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五方端口,推动了轻型案件的快速办理,也为今后适用于更多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经测算,通过远程提审、开庭每案至少能节约2.6个小时,工作效率提高40%以上。


上海利用远程视频技术探索重大案件指挥出庭系统,通过设置在法院法庭的音视频硬件与即时通讯工具等软件系统,在庭审进行时,由公诉专家团队,通过大屏幕传送的音视频实时了解庭审现场情况,并通过电脑上安装的指挥软件,将讯问、举证、答辩等环节的应对建议传送到出庭公诉人的电脑上,为公诉人及时应变和调整庭审节奏提供有力支援。


03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发展迅猛

在高检院的指导下,各地加快推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北京、浙江、河南等地将智能语音识别文字转换系统应用于日常办案、讯问询问、撰写审查报告、会议记录等工作中,有效解放了公诉人的双手。新疆等地部署开展智能语音双语翻译系统试点工作,切实缓解了双语办案的难度。


04

量刑建议辅助分析系统逐步推广

随着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愈加重要。各地公诉部门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量刑建议辅助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运用、类型化模块建构、智能关联,推动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北京、杭州等地探索运行量刑建议辅助分析系统,通过智能抓取案件事实、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等结构化信息,依据系统预置的量刑计算规则,确定量刑情节要素,对法院判决刑期进行数据归纳、分析和智能输出,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和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智能化参考。


05

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不断推进

各地积极推动多媒体综合示证,天津市院将多媒体示证系统贯穿庭审各个环节,形成办理专案多媒体举证质证模式。四川资阳等地依托电子卷宗研发出“出庭一体化平台”示证系统,通过多媒体向法庭展示法律文书及电子卷宗,并通过操作后台快速搜索、抽取、调整、展示相关证据,有效解决了证据种类多样化与示证方式之后的矛盾,提升了出庭公诉水平,这一做法被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北京市院研发出庭管理系统,整合出庭信息采集发布、出庭观摩预约、出庭情况网上点评、出庭问题和经验汇总、出庭经验值排名等多种功能,推动了出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智慧化。


智慧公诉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取得初步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智慧公诉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与统一应用业务系统的对接度还不够。智能辅助办案等智慧公诉系统,尚未实现与统一应用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保密要求与智慧公诉建设之间也存在一定矛盾张力。


二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量刑建议分析系统等应用范围较窄。因案件类型的复杂多样,固化的计算模型与数据公式并不能穷尽各类案件情形,目前“智慧公诉”办案辅助系统和量刑建议分析系统大多应用于案情简单、证据标准较为明晰的轻型案件,比如危险驾驶、“两抢一盗”、赌博等案件,尚未形成普遍应用。


三是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加强。囿于工作任务繁重、专业研发力量不足等因素,公诉厅在顶层设计方面尚有提升的空间,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智慧公诉建设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公诉厅将按照高检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加大指导力度,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智慧公诉建设,不断提升公诉工作科技化水平。


一是探索推动建立可数据化证据标准。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对证据收集和审查的指引、规范功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基本证据完整性及矛盾点进行基础性审查、判断,及时发现需要纠正的常见问题,引导办案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证据规则、办案程序收集、固定证据,切实解决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探索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积极拓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更多罪名案件中的适用,尝试研发案件质量评价系统、公诉人评价系统、出庭管理系统等其它智慧辅助系统,逐步构建智慧体系,实现内部管理智慧化。


三是加快推动智慧公诉诸项目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运用大数据技术,在对案件基本案情进行数据碎片化处理的基础上,推动将类案统计分析工具嵌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关键词检索,高效、准确提取相应类型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智能关联,为案件正确处理提供参照。


四是探索完善审查和出庭一体化平台。探索将智能辅助系统与出庭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推动实现审查暨出庭一体化平台卷宗数据化、过程图谱化、办案智能化。


五是扩大远程视频和智能语音技术的运用。加强“三远一网”建设,将远程视频技术与智能语音技术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智能语音识别的准确率。


六是推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推动公、检、法刑事案件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完善,努力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电子卷宗等的及时流转、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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